2008年9月12日 星期五

聽我說。

我不想再任何人身上加上它的身影,也可以說是我並不願意讓別人替代我對他的感覺。

我是真的很多事情要忙,這絕對不是理由。

我曾經很享受那段時間的感覺,即使只有短短幾天。

但是當我從夢裡醒來時,我明白,我只是想要這種感覺。

我並不喜歡你。所以我不能接受。

你懂嗎?如果是為了這種感覺而讓我痛苦,那你會很痛苦的。

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,也明白那幾天的東西並不是我所想要的。

如果真的因為這種事情讓我那麼的心煩,我要請你放手。

已經有一段時間了,我知道這文章是遲來的。

你懂嗎?




感覺對了!人,卻錯了!